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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食用植物油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时间:2024-03-20 04:21:40
开展食用植物油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本文共1298字]

城东辖区开展食用植物油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根据兴宾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来宾市兴宾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用植物油专项整治》的通知,在区食药监局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所坚持贯彻落实文件要求,通过辖区内食用植物油小作坊大检查,进一步规范我所辖区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秩序,督促食用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切实保障食用食物油食品安全,现将专项检查工作做如下总结:

一、    主要工作及成效

本次专项检查我所对辖区内18家持《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登记证》,2家有《营业执照》无《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的食用食物油小作坊开展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及食品安全抽样,重点针对小作坊生产加工场所、设施设备情况、设备布局与工艺流程、人员要求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本次专项检查,食品安全抽样12家,共出动执法人员14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2车次,现场书写检查表20张,发放《广西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告知卡》告知卡2张,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1本,宣传资料21份。

二、    重点工作内容及存在的问题

1、   食用植物油小作坊生产与加工场所

我所辖区内的21家食用食物油小作坊生产与加工厂场所基本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的要求,经营场所内都能与有害场所及污染源局里25米范围内,生产经营场所都能保证整洁、卫生;大部分食用植物油小作坊都能做到良好的防鼠、蚊、蝇、昆虫等措施,小部分由于条件环境简陋,成品油未做到离地隔墙,执法人员已现场督促其整改。

2、   食用植物油小作坊设施设备

我所辖区内食用植物油小作坊所使用的加工设备和器具都符合卫生要求的材料执照,都能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原材料区、成品区、生产加工间,20家食用食物油小作坊所使用的基本是白色塑料桶,大部分不能提供器具的检验合格证明。我所辖区内只有1家食用植物油小作坊(来宾市兴宾区涌益油坊)有原油精炼设备,但是不能正常使用,具体原因不详。

3、   设备布局与工艺流程

我所辖区内20家食用食物油小作坊设备布局与工艺流程均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生产使用的工具能做到生熟分开,有1家食用植物油小作坊工作人员健康证已过期,执法人员已现场督促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

4、   人员要求

我所辖区内20家食用食物油小作坊管理人员小部分食品安全知识淡薄,未履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执法人员已现场发放《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并解读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工作。部分小作坊未建立食品原材料进货查验及产品销售台账,执法人员已现场指导并督促改正。

三、整改措施

针对此次检查所发现的问题,我所打算一是通过发放《食品安全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及12331投诉举报宣传资料加强食品安全意识;二是我所计划近期内对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操作规程等内容进行系统的培训,不断强化从业人员食品安全职业道德,进一步形成人人关心关注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三是通过食品安全现场快速检测及随机抽样送检,确保食用植物油的质量安全,坚决查处不合格的食用食物油,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下一步,我所执法人员将继续加大检查力度,督促辖区内食用食物油小作坊负责人守法经营,切实解决问题,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人,防止食品安全问题发生,杜绝食品隐患,推动辖区内食品生产小作坊整体水平提升。

                      城东街道办事处食药监所

                         2018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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