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建设工程承发包廉洁协议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在工程建设中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促进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国家和_________有关工程承发包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以及_________关于《_________》,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应当共同自觉遵守国家和_________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和关于建设工程承发包的各项规定。
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做到:
(一)甲方工作人员(含家属、子女,下同)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赞助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二)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向乙方索要(或接受)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高消费的娱乐活动。
(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提供方便。
(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考察、参观等名义参加乙方安排的国内外旅游活动。
(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
三、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做到:
(一)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对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含家属、子女,下同)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
(二)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三)乙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等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或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
(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四、乙方如发现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当向甲方领导或者甲方上级单位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或刁难、延误工作。
五、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贿赂甲方工作人员,甲方应向乙方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举报,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六、本协议作为工程承发包合同的附件,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见证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篇:广州市建设工程承发包廉洁协议
广 州 市 建 设 工 程 承 发 包
廉 洁 协 议
甲方:广州市越秀公园
立协议单位
乙方:
为了在工程建设中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建设工程承发包过程中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发生,根据国家、省和广州市有关建设工程承发包以及《广州市建设工程承发包双方签订廉洁协议的暂行规定》,结合工程建设的特点,特订立本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应当共同自觉遵守国家、省和广州市关于建设工程承发包工作规则以及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三、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单位和个人支付的费用。
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和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等提供方便。
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在乙方兼职以及向乙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1
七、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向甲方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
八、乙方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更、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九、乙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等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
十、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长期无偿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物品。
十一、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甲方领导、甲方上级单位或纪检监察、检察机关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承接后续工程投标优先权。甲方工作人员向乙方索贿,经乙方检举,被纪检监察、检察机关立案查处认定的,乙方有权从甲方获得被索贿款1-3倍作为奖励(此款由索贿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办案费由甲方索贿人承担。
十二、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贿赂甲方工作人员,甲方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贿赂甲方工作人员,被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中止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由此导致甲方所造成的损失以及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十三、本廉洁协议是工程承发包中甲乙双方的行为规范,应共同遵守,搞好工程建设和廉政建设。 2
双方签署后协议立即生效。
十四、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办部门一份,监察部门一份。
十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在工程验收交付使用并经考核单位考核后自动终止。
甲方:广州市越秀公园
主管领导:
地址:
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经办部门:广州市越秀公园绿化科
负责人:
日期:年月日
乙方: 工程负责人: 地址: 电话: 年月日监察部门:广州市越秀公园政工科 负责人: 年月日3
第三篇:建筑工程承发包协议书
建筑工程承发包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方承包的房工程,现将工程发包给乙方负责施工,为明确双方在本工程施工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后,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房工程。
二、工程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负责清理各楼层的建筑垃圾,直至工程验收合格为止。)
三、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纸、设计变更、井架安装及合同约定的所有内容(不包括水电安装工程、外架安装拆除及井架拆除)。
四、工程价款的确定:主体工程元/平方米(不包模板顶杆及铁钉铁线);工程量计算:主体工程按施工建筑面积计算(飘窗挑出部及阳台分全部计算面积);(建筑面积为投影面积计算)。
五、工程款的支付:按所完成工程量的%支付工程款,其余%的工程款待工程验收合格后天内一次性付清。(如做工到途中的按完成工程量的%结算)。
六、施工工期:开工时间:年月日,竣工日期: 1
年月日(包括雨天)工程必须全部竣工。(乙方争取每个月施工完成两层)。
七、工程质量:甲方必须提供合格的建筑材料,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在验收中发现工程质量出现不合格的项目,如属乙方原因施工的,乙方必须进行无偿返修,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包括材料及工期延误赔偿)。
八、施工安全:甲方负责办理乙方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并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安全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不能违章作业,如发生安全事故,属乙方责任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日期: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
乙方:日期: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
第四篇:庆阳市建设工程承发包
庆阳市建设工程承发包
廉洁协议书
建设项目名称镇原县上肖乡青寨小学、 教室宿舍工程
工程建设承发包廉洁协议书
根据国家、省、地关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和甘肃省建委甘建监(1999)357号文《关于印发〈甘肃省建设工程承发包双方签定廉洁协议的暂行规定〉通知》精神,经协商现拟定,“庆阳地(市)区镇原县上肖乡青寨小学、教室宿舍工程工程建设承发包廉洁协议书”,甲乙双方在工程建设中互相监督、加强管理、共同遵守。
一、 甲乙双方共同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地有关建设法律、法规 和政策规定以及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在建设项目管理中严格做到:1、不得 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2、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3、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本单位和个人支付的费用;4、不得向乙方索要建筑材料和建筑构配件;5、不得参加可能对公证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6、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及费用提供方便;7、不得向乙方推荐家庭成员或者亲友从事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
三、 乙方严格履行工程施工合同,依法经营,严格做到:1、 不得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2、不得为谋取私利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合同价
款、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行贿;3、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为借口,邀请甲方单位和个人外出旅游、为甲方单位或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四、 其他(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需要作补充协议):
建设项目法人单位 镇原县上肖乡青寨小学(单位签章)
年月日
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单位签章)
年月日
本协议一式三份,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存一份。
第五篇: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
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
项目部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手机)施工工地地址乙方:承发包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电话(手机)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村邮编(班组成员名单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规,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工程项目名称:
二、工程地址:
三、工期要求:本分项工程自年月日开工合同生效至年
月日完工,(保修期满)合同终止。
四、质量要求:
1、乙方施工的分项目工程质量必须达到
2、乙方必须按照图纸和国家验评标准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甲方建
设单位所签订的工程合同质量标准,出现质量事故或达不到质量要求,
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五、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乙方在施工中要认真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施工现场达到“三清”“六好”标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杜绝工
亡事故和重大伤残事故,月负伤频率控制在2‰以下。乙方如违反国家
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制定的安全规定,发生工伤、工亡事故,积极配合
安全监督部门分析事故原因,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六、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
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七、甲方必须为乙方缴纳意外伤害保险。乙方如发生工伤、工亡事故时,应
及时向甲方汇报,甲方协助乙方事实救护,申报工伤认定、评残。保险
赔付等工作或经市劳动仲裁部门协商解决。甲方承担为乙方投保后获得
理赔范围的经济责任,其他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一)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擅自停工等违纪行为的;
(二)乙方领导水平、施工水平低下,不能达到合同质量标准或工期
标准的,经甲方警告仍达不到要求的;
(三)乙方拒不执行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及甲方有关制度
并经教育拒不执行的;
(四)严重失职,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五)乙方责任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九、甲方拒不执行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乙方利益、人身安全
造成危害和损失,经协商仍不解决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解除本
合同必须提前5—1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离职。
十、其他约定
(一)乙方严格按照甲方下达的月份施工计划组织施工。如果出现工期延误,是甲方原因由甲方负责,是乙方原因由乙方负责,每延误一天甲方扣罚乙方人工费总额2%.
(二)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所发生的罚款,属于甲方责任由甲方负担;属于乙方责任由乙方负担。
(三)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进行回访维修,并将回访维修记录报告甲方。
(四)严格禁止乙方使用童工。甲方负责监督检查,如发现违法行为,除责令乙方将其送回户口所在地外,按日罚款239元。同时禁止使用老弱病残人员,出现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应服从甲方正常指挥调动,遵守甲方各项管理规定,保持班组人员相对稳定,出现人员变动要及时汇报给甲方并填写更改合同成员名册,保证生产正常进行,做好班前面试体检工作。如发生可疑情况及时报告甲方,相应采取措施,隐瞒不报甲方追究乙方责任,发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担。
(六)发生非因工负伤,疾病时均由乙方负责。
十一、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
向秦皇岛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自仲裁之日起15日内向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起诉。发生诉讼争议由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解决。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与上级法规相悖的,按照上级有
关规定执行。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
解释权归甲方。
甲方:(公章)乙方代表(签字)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