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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局十个一活动自查报告

时间:2024-02-12 12:33:56
规划局十个一活动自查报告[本文共5096字]

第一篇:十个严禁自查报告

坚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不良之风,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提升环保队伍的整体素质。按照县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照十个严禁进行专题自查的通知精神,我局党组于6月12日上午召开专题会议对照“十个严禁”进行了自查,认真查找本单位和领导干部执行、落实“十个严禁”和狠刹不良风气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强化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十个严禁”执行情况

(一)加强学习,提高落实“十个严禁”思想认识。为落实好“十个严禁”,局党组召开全体会议集中传达和学习,要求全员遵守“十个严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要从小事做起,注重细节,从严要求,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

(二)强化职能意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

一是优化政务环境,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物价人员廉政准则》,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人员的考核制度,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二十四字办案方针”,遵守案件集体审议制度,推进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切实规范执法行为。没有出现以权谋私、违法行政、徇私枉法、违法乱纪问题,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

二是优化软环境,增强了部门和干部职工服务意识。结合部门实际,加强了单位内部环境建设,严格《物价工作纪律》,完善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使每一个工作人员增强责任心,严格依法行政。按照“程序上最简手续、时间上最快速度、服务上最优质量”的总体工作要求,完善并实施《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等一系列工作制度,要求办事人员文明办公、礼貌服务、有问必答、按时办结,为企业、群众提供零障碍和优质高效的价格服务。没发生一起违规操作事件,没发生一起因工作失当影响破坏环境事件,没发生一起拖拉扯皮给当事人造成损失事件,没发生一起因工作不当引发的群众上访事件。

(四)工作纪律严明,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一是加强廉政教育。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严防利用职权为个人或其他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强令下级机关或有关工作人员违规行使职权等违纪行为的发生,切实增强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拒腐防变能力。在业务工作中认真履行好职责,规范价格管理、监督检查、价格鉴证工作程序,改进价格管理方式,提高物价队伍素质,努力打造廉洁、勤政队伍,建设务实、高效机关。

二是严明工作纪律。对照“十个严禁”要求,对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明晰单位内部岗位职责,构建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要求全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病假、事假等事项要先审批。严禁工作时间上网炒股、玩游戏,打牌、下棋及其他娱乐活动,不定期对干部职工遵守考期制度情况进行督查,做到了用纪律来约束人,工作纪律明显加强。

二、存在问题

在落实“十个严禁”工作中,通过加强学习、健全规章制度,取得了一定效果,作风有了转变、队伍素质有了提高,但仍需加强改进:一、理论学习有待加强。二、工作纪律时有松懈。三、宣传教育工作应进一步强化。四、各项规章制度有待完善。

三、改进措施

一是健全学习机制。制定严格的学习制度和学习计划。坚持定期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认真学习践行科学发展观,学习“十个严禁”之规定,树立作风建设的正反典型,结合本职工作,开展争先创优工作,在全局营造良好的争先氛围。

二是进一步规范工作纪律。将 “十个严禁”转发各股所,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对在行政执法的过程中存在的推诿、扯皮、不落实、“吃、拿、卡、要”,管理服务中的态度冷硬、蛮横粗暴、故意刁难,执法收费中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不良风气进行严格督察,深追真究。

三是深入警示宣传。设立公开栏,将“十个严禁”内容上墙,认真学习和宣传“十个严禁”,真正做到人人熟知、时时牢记。

四是强化责任考核。在全局实行“十个严禁”令,加大对此项工作的督查,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对违反“十个严禁”令的单位和人员加强教育,严格追究责任。

四是落实执法监督制度。由局干部作风年活动领导小组对本单位的执法工作全程监督,进行定期、不定期抽查、检查。其次,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代表担任政风行风监督员,重点对执法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开设群众投诉电话,广泛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做好群众投诉案件的处理工作。

第二篇:规划局绩效考评自查报告

根据xx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对照综合考评考核内容进行了全面的自查,现就有关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为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建立和完善工作任务管理体系及激励约束机制,确保政令畅通,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各项工作任务,我局强化对xxxx年度工作任务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各股室负责人具体负责的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人秘股,负责对xxxx年度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督查。并结合城市规划工作实际和0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涉及的工作目标任务,制定了《xx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明确了各股室xxxx年度的目标任务,落实了相关的措施,为顺利完成全年的各项目标任务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各项工作执行情况

规划编制工作执行情况

1、为策应我县发展战略,对城乡建设的发展方向、发展定位、发展策略等方面适时进行研究和评估,保持与赣州中心城区特大城市发展规划相呼应、相对接,谋求在更宽领域、更高层次空间的发展,启动了《xx县城市远景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

2、全面完成县城第三轮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并于xxx年6月经市政府批准实施。

3、我县近期建设用地面积为xxx平方公里,已完成xx控制性详细规划xx平方公里,县城区控规覆盖率达100%。

4、全面完成村庄布局规划编制工作,督促乡镇加快建制镇控规的编制工作,已完成6个建制镇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三篇:关于落实“十个严禁”情况的自查报告

关于落实“十个严禁”情况的自查报告

全省警示教育大会之后,我局立即行动,认真落实省纪委作出的“十个严禁”规定,狠刹不良风气,推动“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

一、细化举措促落实

我局把贯彻“十个严禁”、狠刹不良风气,作为推进作风建设、规范干部行为的重要手段和“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第二阶段工作的

重点,迅速行动,精心谋划。为使“十个严禁”人人皆知,我局将“十个严禁”内容以专栏、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在各单位公布,并制发文件,制作禁令卡、禁令牌,做到制度上墙、上桌、上心。

全局上下细化措施,力促落实,围绕改进思想作风、严肃政治纪律,改进领导作风、严肃组织纪律,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遵守行为规范、严肃廉政纪律4个方面高标准、高要求,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明确具体追究责任人,在禁令的执行上增强了实际可操作性。

二、刹风整纪见行动

我局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了刹风整纪工作。将贯彻落实“十个严禁”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机结合,同时针对社会各界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强化措施,严肃纪律,坚决整治奢侈浪费、公车私用、会议散漫、上班自由等不良风气。以这次落实“十个严禁”活动为契机,提高了我局各行业的工作效率,同时提升了各部门的服务水平,使上上下下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大有改观。

三、强化监督保实效

为确保“十个严禁”落到实处,我局各级纪委(来源:公务员在线 http://www.gwy101.com)强化了监督检查工作,推进落实“十个严禁”的深入开展。全局上下普遍开展了对“十个严禁”规定学习、公开、落实等情况的专项检查。督导组针对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活动检查出的违反规定的,由纪委部门或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和违反次数分别给予告诫、待岗学习、降职等形式的责任追究以及党政纪处分。

关于落实“十个严禁”情况的自查报告

第四篇:规划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查报告

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核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8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51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4年)(以下简称《规》划》)成果进行了认真自查,重点对规划基数、上级规划指标落实、规划图数一致及规划数据库等进行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规划基数,辖区土地总面积329661公顷,其中农用地270180公顷,建设用地36084公顷,未利用地23397公顷。农用地中耕地213958公顷,园地860公顷,林地35530公顷,牧草地59公顷,其他农用地19773公顷;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29627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6457公顷。土地总面积及各类用地面积与市核定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一致。

二、上级规划指标落实情况

(一)耕地保护指标至2014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87170公顷。规划安排补充耕地5984公顷,超过或等于市级规划下达的补充耕地任务5984公顷;规划控制耕地减少面积3209公顷;低于或等于市级规划下达的耕地减少控制规模3209公顷。文本中安排的土地开发增加耕地3804公顷,复垦增加耕地94公顷,整理增加耕地2014公顷,耕地增加之和与规划确定的补充耕地指标一致;文本中安排新增建设占用耕地1304公顷,农业结构调整允许减少耕地1769公顷,灾毁减少耕地控制在136公顷,耕地减少之和小于或等于上级下达的耕地减少量,与规划确定的增加耕地指标一致。规划中确定全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74450公顷,超过或等于市级规划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和机动指标之和。

(二)建设用地调控指标到2014年,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8741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1377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6697公顷以内,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7364公顷以内;规划期间,安排新增建设用地3100公顷,其中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2656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1304公顷,其中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共计2188公顷,新增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共计912公顷。至2014年,人均城镇工矿面积控制在162平方米以内。批注[w1]:1758.97《规划》中上述用地安排严格落实了市级规划确定的各项建设用地指标。

(三)中心城区规划中心城区规划《规划》加强中心城区用地的空间管制,确定的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内建设用地6160公顷,其中,中心城区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总用地规模6160公顷,包括允许建设区3988公顷,含现状建设用地3130公顷和规划新增建设用地858公顷,有条件建设区2172公顷,绿心绿带等其他用地0公顷;中心城区规划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之外的用地规模4631公顷,其中限制建设区4631公顷,禁止建设区0公顷。规划到2014年,中心城区人口达到30万人。包括现状人口14万人,规划新增人口16万人。现状人均建设用地224平方米,规划2014年人均建设用地205平方米。经审查,《规划》安排的中心城区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与《规划》分解下达给中心城区新增用地占用的乡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相匹配,2014年中心城区人均建设用地标准的确定,符合《城镇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的要求。

三、规划图数一致性检查情况依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质量检查细则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1〕号)要求,我局分别对《规划》文本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等各类土地用途分区和中心城区控制范围内现状城镇用地面积、允许建中批注[w2]:全市总面积300平方,心城区100平方,占全市三分之一,是否过大?批注[w3]:控制范围与城乡用地扩展边界总用地规模一致?设区(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等面积进行了检查,经查,文本与附图中涉及各类土地用途分区面积一致。综上认为,《规划》确定的规划基数、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规划文本与图件中涉及的给类用地规划控制规模一致。特此报告。

第五篇:规划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查报告

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核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8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51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4年)(以下简称《规》划》)成果进行了认真自查,重点对规划基数、上级规划指标落实、规划图数一致及规划数据库等进行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规划基数,辖区土地总面积329661公顷,其中农用地270180公顷,建设用地36084公顷,未利用地23397公顷。农用地中耕地213958公顷,园地860公顷,林地35530公顷,牧草地59公顷,其他农用地19773公顷;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29627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6457公顷。土地总面积及各类用地面积与市核定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一致。

二、上级规划指标落实情况

(一)耕地保护指标至2014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87170公顷。规划安排补充耕地5984公顷,超过或等于市级规划下达的补充耕地任务5984公顷;规划控制耕地减少面积3209公顷;低于或等于市级规划下达的耕地减少控制规模3209公顷。文本中安排的土地开发增加耕地3804公顷,复垦增加耕地94公顷,整理增加耕地2014公顷,耕地增加之和与规划确定的补充耕地指标一致;文本中安排新增建设占用耕地1304公顷,农业结构调整允许减少耕地1769公顷,灾毁减少耕地控制在136公顷,耕地减少之和小于或等于上级下达的耕地减少量,与规划确定的增加耕地指标一致。规划中确定全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74450公顷,超过或等于市级规划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和机动指标之和。

(二)建设用地调控指标到2014年,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8741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1377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6697公顷以内,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7364公顷以内;规划期间,安排新增建设用地3100公顷,其中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2656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1304公顷,其中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共计2188公顷,新增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共计912公顷。至2014年,人均城镇工矿面积控制在162平方米以内。批注[w1]:1758.97《规划》中上述用地安排严格落实了市级规划确定的各项建设用地指标。

(三)中心城区规划中心城区规划《规划》加强中心城区用地的空间管制,确定的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内建设用地6160公顷,其中,中心城区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总用地规模6160公顷,包括允许建设区3988公顷,含现状建设用地3130公顷和规划新增建设用地858公顷,有条件建设区2172公顷,绿心绿带等其他用地0公顷;中心城区规划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之外的用地规模4631公顷,其中限制建设区4631公顷,禁止建设区0公顷。规划到2014年,中心城区人口达到30万人。包括现状人口14万人,规划新增人口16万人。现状人均建设用地224平方米,规划2014年人均建设用地205平方米。经审查,《规划》安排的中心城区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与《规划》分解下达给中心城区新增用地占用的乡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相匹配,2014年中心城区人均建设用地标准的确定,符合《城镇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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